近期,洛龙消防支队来小区检查,对物业下达消防整改通知,而小区目前的荣昌物业却以此为由让整个地面不能停车。
朗润园小区不是人车分流小区,有几栋楼根本与地下车库没有直通,且城建档案馆留档规划车位800个,目前地下车位470个,地上根据开发商图纸划定了3百余个车位(目前未落实),而现状地面可停百余台车且不占用法定消防通道。
消防问题是很重要,这是加强管理的问题,消防支队也没有说地面不让停车,而业主停车问题也属于重要民生问题,目前有合法停车的地方,物业和社区有什么权利不让业主使用?
目前小区民怨巨大,且对业主极度不公平,造成了严重社会不和谐因素,门口几乎天天吵架,被赶出去的车把周边道路堵满,还有稍微过激一点的维权业主被拘留,现在小区很多业主敢怒不敢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条第9款: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目前小区有满足停车且预留四米消防车道的停车位,不影响消防工作。
根据《民法典》278条(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须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社区和物业分别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和服务企业,无权决定地面禁停或者不禁停。
民生问题无小事,根据市政府《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有条件的小区可以统筹规划车位。何况我们现状就能合法停车,观澜社区和荣昌物业究竟有什么权利禁止地面停车?!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5-21 15:50:22
网友您好:
由于该小区地面停车造成消防通道严重堵塞,救援车辆无法进入小区,消防大队于5月5日向荣昌物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月10日荣昌物业将占用消防通道且无车位的车辆实施管制,属于物业正常管理,对于网友提供的小区规划图等资料办事处需到相关部门核查后再给予答复,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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