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规定“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八条 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管道,确需加设的,必须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油烟污染物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米。
(二)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或人行通道。
第十四条 物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区域和场所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洛龙区古城街道中和湾11号楼下商铺南方太太是2020年新开办餐饮服务,11号楼在建设主体时并没有建设餐饮业专用烟道,现有烟道为业主住宅使用的常规烟道。开办饭店未征求该区域内所有业主同意。
现在该楼楼上住户经常闻到该饭店产生的油烟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综上,该饭店在开办时已经违反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述规定,物业公司及该商铺业主违反了第14条规定,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违法无效。
特请求有关部分依法取缔该楼下商铺的餐饮服务。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5-25 10:17:39
网友您好:
经查,该店证照齐全,进货手续索证索票完善,办事处已对其产生的油烟味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该店负责人承诺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
请对我们的办理结果给予满意度评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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