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东方光源人防易地建设费究竟该由谁买单

    东方光源属于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核定成本,人防异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市发改委核价要求,该项目费用不计入成本!

    下最高法院将内蒙古秋实房地产人防异地建设费案作为指导案件。天城一品安置房人防费相关判决书。这两个案件都是因为开发商违法应建未建或者未建未申请。开发商作为过错方,人防异地建设费理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但是现有发改委工作人员电话中告知小区业主这个费用由业主来出,问政住房保障中心,他们没有接到官方消息让业主负责,请贵处白纸黑字明示东方光源人防异地建设费该由谁买单!以免业主间谣言四起,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产生不良后果!!!!

    老百姓1990 2021-04-07 评论1 浏览7468 编号 20210407202223639 [发改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4-08 17:26:58

网友你好:
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用问题,目前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在与市人防办协调,具体情况可咨询房管或人防部门。
市发改委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这是开发商故意散布虚假消息,故意散布谣言!目的是投石问路,看看业主们的反映,以便采取下一步的罪恶行动!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