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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光源属于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核定成本,人防异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市发改委核价要求,该项目费用不计入成本!
下最高法院将内蒙古秋实房地产人防异地建设费案作为指导案件。天城一品安置房人防费相关判决书。这两个案件都是因为开发商违法应建未建或者未建未申请。开发商作为过错方,人防异地建设费理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但是现有发改委工作人员电话中告知小区业主这个费用由业主来出,问政住房保障中心,他们没有接到官方消息让业主负责,请贵处白纸黑字明示东方光源人防异地建设费该由谁买单!以免业主间谣言四起,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产生不良后果!!!!
人防 建设费 异地 光源 业主 开发商 买单 案件 住房 费用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4-08 17:26:58
网友你好: 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用问题,目前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在与市人防办协调,具体情况可咨询房管或人防部门。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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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15os 2021-04-08 09:15:01
这是开发商故意散布虚假消息,故意散布谣言!目的是投石问路,看看业主们的反映,以便采取下一步的罪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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