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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东方光源人防易地建设费到底该由谁来“买单”?

    东方光源属于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核定成本,人防异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市发改委核价要求,该项目费用不计入成本!

    下图1为最高法院将内蒙古秋实房地产人防异地建设费案作为指导案件。图2图3为天城一品安置房人防费相关判决书。这两个案件都是因为开发商违法应建未建或者未建未申请。开发商作为过错方,人防异地建设费理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但是现在有业主传言这个费用由业主来出,问政住房保障中心,他们没有收到官方消息,让咨询贵处,请贵处明示东方光源人防异地建设费该由谁买单!以免业主间谣言四起,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产生不良后果!!!!

    老百姓1990 2021-04-06 评论2 浏览4593 编号 20210406124446626 [人防办]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21-04-09 10:08:23

网友,你好:
    问题已收悉。据向业务科室咨询,所谓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从法院判决来看完全证明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理应由开发商承担。


                          市人防办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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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心,政府会为咱老百姓撑腰的!因为他们始终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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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贵部门秉承为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回复,此事牵扯到近2000贫困家庭,近万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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