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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光源经济适用房小区人防法院起诉开发商人防建设费用3500万未缴纳。无法办理界定卡,以及民众房产证问题,首先了解到除了东方光源小区要百姓缴纳以外其他都没有这个费用,请问下经济适用房发改委核价公告都是透明的现在百姓房子买了却说这部分费用需要民众缴纳?请问这就是给老百姓的经济适用房?那么这个核对的定价的部门为什么不能统一所有经适房一个标准呢?汉宫花苑。锦绣花园,国花宝居都没有,申泰阳光都没有这些问题,为什么到了东方光源就出现民众买单?难道这不是政府规划的社会性政策吗?不能一视同仁?还是中间藏着什么不明的非法交易呢?能否给百姓一个回复!而不是推脱责任。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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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4-06 11:20:25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中心未收到业主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官方通知,建议您向人防办咨询。 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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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1990 2021-04-06 10:05:58
这都是说的要让业主买单?住房保障局?开发商?还是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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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邙樵 2021-04-05 09:36:32
必须公开公正公平!
滴滴 2021-04-04 15:56:01
不可能买单的,开发商没有建人防工程我们还没告他影响居住安全呢,还让我们给贴钱?自己的逃避的工程损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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