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5年至2016年欠缴社保、工资一年多。多方讨要无果,离职后,到新单位继续参保36个月,现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到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金,工作人员告知2015至2016年有欠费15个月无法申领失业金,经咨询需要原欠缴公司补缴后才能申领失业金。就此事联系了欠缴社保单位征缴的瀍河区社保中心。瀍河区社保中心答复需要单位将全部欠缴的社保统一补交。我问瀍河区社保中心如果单位没有支付能力,个人能办理补缴手续么?瀍河社保中心答复个人不能办理职工社保补缴业务,只有在劳动监察大队出具有困难企业文书或是破产企业文书才能个人办理补缴手续。瀍河区劳动监察大队答复欠缴社保企业注册地非在瀍河辖区因此无权过问,遂提供了单位注册地孟津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方式。孟津县劳动监察大队答复欠缴社保公司已由孟津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申请破产,目前正在破产清算流程中,因此无法出具困难企业或破产企业文书。随后向瀍河区社保中心反馈孟津县监察大队答复,瀍河区社保中心表示欠缴企业不能统一补缴所欠社保费的情况下,仍旧不能面向个人办理职工社保费补缴手续。请各个相关部门不要互相推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注:社保欠缴单位注册地是孟津县,社保欠缴单位社保缴纳地是瀍河区,现就职地宜阳县)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15 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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