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0-21 15:15:04
网友您好:
经查,目前我县采暖费按照洛阳市发改委2013年12号文件收取,收取方式有按面积和分户计量两种。城区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按面积收费为0.18元/日·平方米,居民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收费面积分别按建筑面积的90%、86%和82%计算。城区居民生活供暖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0.054元/日·平方米)+计量热价(0.142元/千瓦时)。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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