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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民政局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建养老院有法律依据吗?

    洛龙区民政局要建养老院,这是件好事。但是占用业主的公摊面积,这就是违法侵权行为。即是开发商答应的也是违法行为。因为开发商将房屋卖出后,房屋的产权就由开发商转移给了业主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包含了公摊面积,这是业主的私有财产。所以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将业主的公摊面积出让给民政局使用的。

    另外,关于新建住宅小区,要配套提供每百户20㎡到30㎡的社区养老用房的规定。这是2018年后,国务院和各省才制定和下发的文件。蓝郡小区是2009年开始建设,2014年竣工的项目,不属于新建小区。洛龙区民政局以新规定,去向开发商要养老用房,这是不合适的。奇怪的是,开发商竟然答应了。开发商把门面房给卖了,钱装进了自已的口袋,又拿业主的公摊面积去顶数、做人情,这难道不违法吗?你们中间有没有什么交易,业主不知道。

    这个项目既然是所谓的政府主导的惠民项目,为什么在施工现场不设制公示牌呢?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进行呢?业主多次问有关部门反映,并请求乐天社区、科技园办事处、洛龙区民政局领导到现场看一看,现场办公,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但是几个月了,以上单位领导只是打官腔,推托糊弄,没有一个部门到现场察看。并且一意孤行,仍然坚持违法侵权行为。

    业主要求:

    1. 洛龙区民政局拿出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法律依据。

    2.洛龙区民政局拿出所占用的房屋不属于业主公推面积的合法证据。

    网友195697 2020-08-22 评论56 浏览11111 编号 20200822174939978 [民政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0-08-31 11:44:21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2018年1月4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洛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各县(市、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洛龙区民政局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为2018年以前已建小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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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洛龙民政局霸占蓝郡业主公摊面积300平方,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还把我们的生命线消防风机,天燃气管道,下水管道垒死在水泥墙里,一但发生火灾,消防风机失去作用,天燃气一但出现问题,在厚厚的水泥墙里修都没发修,这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望民政局立刻改正错误,拆除违章建筑,还蓝郡业主舒心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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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局的领导们请拿出证据,如果拿不出证据,请尽快停止对蓝郡百姓的非法侵权行为,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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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局执法犯法强占业主公摊面积300平米,把消防风机全包起来,一但大楼失火,浓烟排不出去,新鲜空气送不进去,民政局你们还有点人性吗,你们和杀人犯有啥区别,停止侵权停止侵权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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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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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龙区民政局霸占蓝郡小区业主公摊面积300平米,在承重墙上破墙开门开窗,并且还把我们的生命线消防风机全部包起来,是风机失去保护广大业生命和财产的作用,以上种种违发行为,业主多次反应到民政局,可民政局拒不改正错误强行施工,养老院是国家投资财政播款,那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贫困地区还有多少人饭都吃不饱,民政局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多少血汉钱,真是上对不起国家,下对不起百姓,赶快改正错误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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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郡全体业主强烈抗议洛龙区民政局霸占业主公摊面积,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还把我们的生命线消防风机全部包起来,作为政府官员不求你为老百姓办好事情,但求你不要残忍的欺压我们,我们只想有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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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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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瀛洲蓝郡全体业主坚决反对宏伟置业与洛龙区民政局在小区用业主公共财产建养老中心,请洛龙区民政局立即停止非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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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龙区民政局应该是为民服务的局,理应把好亊做好!不能侵占广大业的利益去做你认为的“好事”!抢占业主的公摊面积占为己有,是万万不行的!绝对行不通的!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绝不答应!望你立刻纠错,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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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权的一天,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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