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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民政局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建养老院有法律依据吗?

    洛龙区民政局要建养老院,这是件好事。但是占用业主的公摊面积,这就是违法侵权行为。即是开发商答应的也是违法行为。因为开发商将房屋卖出后,房屋的产权就由开发商转移给了业主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包含了公摊面积,这是业主的私有财产。所以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将业主的公摊面积出让给民政局使用的。

    另外,关于新建住宅小区,要配套提供每百户20㎡到30㎡的社区养老用房的规定。这是2018年后,国务院和各省才制定和下发的文件。蓝郡小区是2009年开始建设,2014年竣工的项目,不属于新建小区。洛龙区民政局以新规定,去向开发商要养老用房,这是不合适的。奇怪的是,开发商竟然答应了。开发商把门面房给卖了,钱装进了自已的口袋,又拿业主的公摊面积去顶数、做人情,这难道不违法吗?你们中间有没有什么交易,业主不知道。

    这个项目既然是所谓的政府主导的惠民项目,为什么在施工现场不设制公示牌呢?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进行呢?业主多次问有关部门反映,并请求乐天社区、科技园办事处、洛龙区民政局领导到现场看一看,现场办公,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但是几个月了,以上单位领导只是打官腔,推托糊弄,没有一个部门到现场察看。并且一意孤行,仍然坚持违法侵权行为。

    业主要求:

    1. 洛龙区民政局拿出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的法律依据。

    2.洛龙区民政局拿出所占用的房屋不属于业主公推面积的合法证据。

    网友195697 2020-08-22 评论56 浏览11106 编号 20200822174939978 [民政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0-08-31 11:44:21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2018年1月4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洛阳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各县(市、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洛龙区民政局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为2018年以前已建小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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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建养老院本是一件好事,善事。但侵占业主的公摊面积,损坏业主的利益。封堵消防通风口,封堵燃气管道,于业主的生命而不顾。这是在作恶,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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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这么多天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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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郡百姓会用生命誓死捍卫领土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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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下,这置业公司真把这小区当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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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龙区民政局,蓝郡的工程可不小,连个公示都没有,跟小偷一样偷偷摸摸的干,足以证明你们心里有鬼见不了阳光,打着执政为民救贫扶弱的光辉形像,确干着不可告人的龌龊之事,蓝郡业主强烈抗议!还我公摊面积,拆除被封住的消防风机燃气管道等一切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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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局的领导们请拿出证据,如果拿不出证据,请尽快停止对蓝郡百姓的非法侵权行为,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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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龙区民政局请立刻停止侵权,归还蓝郡业主公摊面积,打开被封住的消防风机燃气管道等一切公共设施,墙体开的门窗立马封住,并向蓝郡全体业主赔礼道歉,赔偿业主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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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难道法律只是为普通老百姓制定的吗?一个非法建设到现在处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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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侵权,拆除通风机围堵,拆除燃气管道封闭物,还业主今摊面积,还业主安全。还业主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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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部门为什么对于人民的诉求迟迟不予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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