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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涧西区切实回应天七业主的一系列合法质疑

    本人今年7月初以逾70万价格购买涧西区天七社区商品房一套,产权为70年,刚刚基础装修完毕,就遇到‘社区志愿者’与物业方‘洛轴资产公司’进社区宣讲小区为危房,在未展示任何合规法律文件及安置、回迁政策的前提下,要求限期7月底前全部搬离,并上交三证及钥匙。

    小区居民沸反盈天,结合近段时间小区业主群策群力,向湖北路街道办和涧西区申明以下观点,并保留相应追诉权利。

    1. 2019年10月9日下发的洛棚改办(2019)6号文,准予天七棚改项目立项,有效期2年,后因国家棚改政策调整,不了了之。

    2. 7月中旬,街道办在社区张贴审验方为:河南固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豫固正签字(2019)第0397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6/7/8/9四栋楼为Dsu级,建议拆除;2/4/5三栋楼为Csu级,建议加固处理,业主对上述检测存在如下异议:1、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委托房屋检测主体必须为业主方,为避免权力寻租(国内已有多起类似宣判案例),严禁政府、开发商、物业单位等非权利攸关方越俎代庖操作房屋检测、鉴定事宜;上述鉴定报告委托方为:洛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无任何书面业主委托情况存在,明显违规;2、街道办出具部分市区法规证明其房屋鉴定合法性,存在严重的下位法偏离、违背上位法情况,属于行政违法行为;3、经查询,上述房屋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资质在相关从业网站无备案,亦属违规;4、经查询,上述检测机构成立于2018年,并于出具鉴定报告后同年,经营范围变更,以不具备房屋检测资质。

    3. 假设危房客观成立,相关部门应该在2019年即行动,并冻结相应的房产交易、户籍迁入等事项,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并未有这方面的限制,截止7月中旬,仍有购房及户口迁入的业主,水电煤气暖等过户也可以正常办理。

    4. 目前小区业主房产证性质是经适房或者二次交易后转化为商品房,土地性质均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均为70年,街道办出具的土地性质是商住用地,拟建商住楼,与现有土地性质不符,擅自改变业主土地使用性质,将住宅变更为商业,产权期限70年变为40年,户籍政策也会改变,不可接受;

    6. 小区居民并不反对改造回迁,但先搬迁再谈条件是本末倒置,需要在确保能回迁且安置条件谈妥并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再搬迁,毕竟洛阳市区范围内以政府背书的回迁项目,有许多历经十年仍得不到有效安置,更遑论回迁;

    5. 7月底8月初,在‘志愿者’工作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先是发生两起业主用电箱被人为剪断(已报案)情况,违反《电力法》;近期又发生小区唯一车辆出入口被不明身份人员锁住,业主汽车无法出入,只在另外两栋楼之间开放了另外一个不足2.5米宽的通道,供非机动车及行人出入,违反《消防法》相关消防车道规定,‘志愿者’解释,封锁的大门仅供业主搬离及消防车使用,相关行为侵犯《民法典》赋予业主的相关权利。

    6. 洛轴资产公司在其中只提供物业服务,住户不论是何种住房性质,证照都是齐全的,不存在洛轴资产公司任何介入的空间,但街道办出具的未盖章文件显示,洛轴资产公司需要负责业主搬迁费及过度安置费,身份与权利不符,物业方已经丝毫不代表业主发声,存在寻租空间;

    小区居民都怀有良好的住房意愿,也愿意务实、认真的同相关方谈判开发、回迁、安置方式等,但目前的情况是,1、谈判主体不明晰,出现在社区的是‘志愿者’和物业方,其自我定位仅是限期搬迁,业主意愿不知传递给谁,也无法传达;2、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不停敲门、贴标语、断电、锁门等,让百姓放弃住房,难道能仅仅靠‘志愿者’的口头描述?放谁谁愿意?3、搬离后与谁对话、‘志愿者’的口头承诺找谁兑现、无协议搬离会不会人财两空、这些利益攸关的事情,没有任何一级官员、企业给予过书面承诺;

    4、先搬离后谈判模式下,业主方无疑是弱势群体,一旦搬离后,房屋被强拆,业主面临的将是无尽的维权上访之路,而公权力机关势必是推诿应对,维权风险极大;5、洛阳市区确实存在许多承诺的安置房十年甚至更久不能安置、回迁,大部分也都是由不同层级政府机关背书,白纸黑字尚且难以保证,何况无协议搬离呢?

    综上,如果不解决上述疑问,以及业主们利益关切,至少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搬迁是不可能的,毕竟是我70万购入的资产。

    网友13247 2020-08-06 评论2 浏览2153 编号 20200806103622195 [涧西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8-07 17:03: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专业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天七街坊1号楼、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为Dsu级危房,2号楼、4号楼、5号楼为Csu级危房,根据鉴定结果和楼房现状,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依据《洛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和涧西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限期搬离危房《公告》,为保证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对小区居民告知危险进行劝离,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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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为什么不敢回复?事情都做了,对老百姓的质疑却置之不理?

    +1 +1 回复

  • 讽刺的是,小区内天天封门,劝人搬家。小区外天津路沿线楼下的门面房车水马龙,没见一家门面经营户受到骚扰。仅仅是因为门面房的租金收入?老百姓自己的房子还住的不安心?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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