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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偃师市学苑春晓小区开发商违规二次收取有线电视开口费

    尊敬的发改委领导:

    你好!现在向你反映一个违规收费问题,请审查督促解决。

    有线电视开口费本来应该在房屋成本内包含,现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学苑春晓开发商-偃师市住有所居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业主交240元的开口费,不交就不给提供相关手续,让业主不能办理房产证,请发改委审查,督促开发商的不当收费行为,让业主能合理合法办理房产证

    lyd_35s09oBY6811 2020-07-28 评论1 浏览1678 编号 20200728132328979 [偃师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0-07-29 08:40:37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偃师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据豫发改收费(2015)267号文件、豫发改收费(2019)134号文件规定,偃师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偃师市住有所居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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