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联盟路四号院,是个老小区,院内道路窄没设停车位,业主们就惯性的把车停在人行道边的自行车道的边上,没有阻碍交通,非机动车都可正常行驶,一路上也没有违停标志,常年也没贴过罚单,近日七月13日我接到了一张罚单十点多开的,没多想,就给处理了,之后我就把自己十点半上班的时间,给调整到了八点,结果今天七点五十出来又贴了一张七点四十六的,我赶紧看了路两头,没有执法人员,我就赶紧打了电话,说我八点都出来开车就给贴了罚单,哪有这么早开罚单的啊,人家却说人家是24小时执法的,有意见到交警大队去反应,这让我接受不了,去了长春交警大队说明了情况后,说让我到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的岗点去反应,他们可以给撤,关于停车位可以给路政反应解决,到了岗点之后说人家没贴罚单,是机动执法开的,得找到开罚单的人,没办法我只好打了110来求助,罚单扯不扯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现在天天贴罚单,车也没地方停,让我有家回不去,我在龙门东山上班,没有直达的车,如果做公交车单趟算上来回倒车的时间,要花费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到单位,现在因疫情单位效益不行,工资只能发个保障工资,一月下来也就一千多块钱,结果一个月给我开了两张罚单,四百元,要我的生活怎么过,随不至于死人,但结果反应的问题没给解决不说,貌似还激怒了执法的交警队,原现场开的罚单要三天至一周才会上系统,结果我的早上开的,不出半天就上了系统,实在是过分,现在都提倡人性化执法,我一丝都没发现,有的都是不作为,你推我我推你的,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让我回家。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7-23 16:09:1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长春交巡大队已收悉。此问题是大队接110派警后的正常违停治理,请您理解。如果您对此例违停有异议,可以60天内向上级部门洛阳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复议,地址在开元大道251号。我们建议您今后将车辆停放在有停车位的地方,也请您多多呼吁,使更多人依法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关于停车位规划的问题,诚挚建议您同时向区政府、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至于您反映的激怒执法人员的情况也并不存在,按照上级部门加强工作纪律的要求,目前非现场违停罚单一般都会在当天上传。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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