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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一高东校区都是低年级学生,学生基本位于学府街西侧的龙和小区,而学校门前的道路属于内部道路(由铁链、石墩拦截,外部车辆进不去)。放学时间,大量学生需穿越学府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望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或将绿化带断开设置人行横道线。
学府 设置 东校区 行人 人行横道 设施 道路 学生 施划 学校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5-20 16:06: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通行规则,若路段并无开口及斑马线,行人应当行至路口,根据信号灯指示从斑马线安全通过,而不是从路中间穿越。公安部门无权修建过街天桥及破话绿化带,建议您向市住建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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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83653 2020-05-26 08:04:34
楼上说关林路口几十米的是怎么量的?成人接送个孩子哪个不是把车硬往校门口开,恨不得开进学校?谁又会把车停到关林大道或者伊洛路走着去接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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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照开电... 2020-05-19 08:44:27
呵呵,明明关林路口就几十米,非要横穿马路。不教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反而觉得违法有理,真是棒!
网友548693 2020-05-18 21:29:32
弄个天桥。还好看,高级。
矬李一哥 2020-05-18 13:03:51
可以架设人行天桥
红石头 2020-05-18 11:01:57
你这个建议很奇怪啊,如果绿化带没有开口的话,说明这个地方不能横穿马路,应该建议交警管一管乱跑的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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