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次来信是反映,已经存在近10年未解决的问题,我是瀍河区机车厂东路东祥苑(原开元小区)的居民,该小区是由洛阳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10年摇号公示,13年交的房,开发商洛阳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将小区16号楼、18号楼一层原先规划为车库的部位,私自建设为成套住宅,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又私自增加了物业社区用房面积和增设了热交换站等,到现在已经2020年了小区全体业主依然没有拿到房产证,这些年业主们曾经无数次联名向区里,市区提出此事宜,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买经济适用房的都是中低收入的人民群众,请问,我们的政府共产党员们可以理解生活在中低层人群在2013年买房的艰辛吗?没有拿到房产证对于百姓的意义是什么?就算住进去,但是没有受法律保护的房子就是无效的,我们交了房款,但是没有收到房产证,我们可以理解为欺诈行为么?从交房算起已经过去7年了,这个问题真的比抗日战争还难解决吗?
在此,东祥苑(原开元小区)的全体业主们,恳请人民的父母官们,对于2013年~2020年东祥苑未收到房产证事宜,可以得到有效的回复和真正的解决。
恳请,不要辜负群众对父母官的信任和支持。先谢谢各位领导!
此致,敬礼!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3-23 16:36:12
经与开发公司联系,该项目已办理规划核实,正在办理竣工备案,待手续齐全后才能办理首次登记。大证出来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完界定卡后即可办理转移登记。
u2sTar 2020-03-23 16:16:13
问:【购房两年后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是违法吗?具体到哪条法律,谢谢!】 答:是的。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协商:带着合同去找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赔付!一般在合同中都会规定双方在违约后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赔付金额等,只要双方没有什么异议,正常赔付违约费即可! 二、委托律师所:如果开发商死猪不怕开水烫,购房者单纯靠协商维权很难,则在这种情况,则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比如律师会向开发商派发律师函,说白了就是警示一下开发商,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规定,行驶自己的义务并赔付违约金! 三、诉讼:如果以上方法开发商都拒不接受,则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合同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或者要求退房!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是以签订的合同为具体执行依据,所以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对违约行为以及违约后的处理方法进行明确规定!这样在后期出现纠纷的时候才能更有效更高效解决。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违约行为的界定以及违约处罚方式进行体现,那么维权会比较困难!
u2sTar 2020-03-23 15:53:00
本人也是该社区业主,在百姓呼声里【这么多年以来】对于这个问题,管理单位的一直回复都是"开发商没有主动提出申请"。 法律规定超过90天就逾期,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主动申请,然后就只有业主提出诉讼才能解决?政府职能部门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干瞪眼等开发商主动申请?我很奇怪这个制度是怎么想出来的,觉得我们老百姓都很爱打官司吗? 个人以为,开发商即便有实际(融资、证件不全)等因素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也应该对业主进行信息披露,获取业主理解,而不是找不见人,或总说“快了快了”。而这个规定,则必须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开发商做出硬性规定。 如果开发商因抵押了项目进行融资,最后失败,那拿不到房产证还是业主倒霉,这种事在国内也不是没发生过,当地为了经济大发展而有意放松对开发商的管理,其实是有风险的,也是缺乏远见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