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正大6楼801业主,
投诉对象:我要投诉的洛阳市热力公司,我的诉求是要求洛阳热力公司取消对我801不合理的收费,取消罚款,立即进行供暖。
矛盾的原由:我的房产证上写的清清楚楚是住宅,只是在里面开个办公室,但是热力公司据此非要以商业标准收费。
洛阳热力公司胡乱做为行为:1,于法无据,我打热力公司服务热线,服务热线说是按2019年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56条第14款的规定,但是一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是2017年出的,二56条14款并没有关于取暖的相关规定;2.一个楼上两种不同收费,801是按商业取暖收费,802-805都交给途家做了商务酒店,正宗的商业用途确按居民收费,做办公室是商业,开宾馆反而算居民,典型的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3,洛阳热力公司滥权,一是洛阳热力公司只是一个普通的法人企业,谁赋予洛阳热力公司的执法权?二是谁赋予洛阳热力公司住宅和商铺定性权?执法权和房屋定性权是国家行政机关特有权力,一个企业谁赋予它这样的权力?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9-12-27 16:09: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变为非住宅,从事餐饮、生产加工、歌舞娱乐等经营活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按照非居民性质缴纳热费。据我公司核查,您居住的房屋2016-2017年作为创达劳务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已经更改了用热性质,需按非居民收费标准缴纳热费。2.针对您居住的正大小区6号楼有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每年我公司都按实际用热性质收费。3.热力公司是一个企业,并没有执法权,只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各项规定。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帮助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