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1年4月,洛阳市文物局与河南彤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开发建设协议。2011年6月,文物局职工约140户将总房款的30%通过文物局转给彤辉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8月,在洛阳市文物局与河南彤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开发建设补充协议,合同约定房屋具备按揭条件以后,集中办理贷款手续,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为2013年5月1日。
2017年12月接河南彤辉置业有限公司通知,又需要缴纳购房余款零数部分以及按揭数额不足部分,交到河南彤辉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同时承诺2018年5月1日交房,期间广大购房户多次通过电话或到售楼部进行催促,但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脱,一直到2019年12月房屋主体仍处于施工状态,无法交房。
2019年12月5日,B区8、9号楼业主接到售楼部电话,彤辉置业声称:因银行无放款规模,本公司在给每位业主垫资建房,承担了大量贷款利息,所以前期定向团购客户只接受一次性付款,且必须在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款,否则将不再办理房屋手续、按退房处理,并将房屋对外出售!
接到彤辉置业无理通知后,我们向文物局反映,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以未接到彤辉公司通知为由对我们反映情况置之不理。向伊滨区建设局反映,至今未得到反馈。
现在距当时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6年,交房日期仍然遥遥无期,彤辉置业严重违背合同约定、交款8年后仍未交房。现在房价上涨,就想逼我们退房,可是我们之所以坚持8年之久,就是想要一套住房。广大购房户要求彤辉置业尽快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停止非法收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尽快交房。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12-13 10:28:2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团购房收款及交房问题建议依据团购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处已督促开发公司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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