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33名不在编职工,成“黑户”执法者
杨智敏等人是河南嵩县畜牧局下属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33名职工,都是通过退伍军人安置、大中专分配或人事部门招工进入畜牧单位的正式职工。奇怪的是,这一批人在属于乡镇卫生监督所的事业供单位工作,但却不在编制内,嵩县政府违反法律规定,不按在编职工发放工资和落实待遇,而是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给他们发放工资,多年来,不缴纳养老金、医疗金、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金。
嵩牧【2011】13号关于对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三金”进行财政补贴的报告称,杨智敏等人属于不在编职工,担负的是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瘦肉精事件之后,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大这部分职工全靠自收自支,工资却无保证,在县财政给予补贴的畜牧局文件中,能够证明这33名职工不在编。但在【2012】13号关于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动物防疫站分站核定财政事业单位编制50名,所需人员从现有畜牧系统中调整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职能是负责区域内动物检疫、动物疫情等管理,协助查处辖区内违法案件的查处等政府公益性职能。其中,设立的16个乡镇防疫分站,有核定的编制名额。【2012】36号关于拟确认党铁武等29名同志为官方兽医的申请中,增编为嵩县卫生监督所正式在岗在编人员,从事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官方兽医资格,拟确认为官方兽医。
豫牧医【2012】57文件关于确认第一批官方兽医资格的通知中称,经各地申报、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复查,确认嵩县43名同志具备兽医资格,下发官方兽医任命文件, 其中就包括杨智敏等33人。河南省人民政府给这33人发放的有正规的行政执法证,且都是正牌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豫政办【2019】52号,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中,第二条明文规定,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以满足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要为目标,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对借用的基层防疫检疫人员和占用的基层防疫检疫编制要及时归还,对编制空缺的要尽快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市、县、乡三级防疫检疫人员定员到位。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补贴。根据防疫检疫工作需要保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检测、执法设施装备。加强技能培训,提升防疫检疫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积极推进兽医服务社会化,强化基层防空力量。
几十年来,他们主要工作在嵩县的各个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原县畜牧局),上级主管部门给他们办有正规的动物检验检疫执法证。几十年来,他们这三十多人的编制问题还没有解决,他们多次到县编办及所在单位反映,有人说,他们有编制,可县编办的网上查不到他们在编的人事信息。面对嵩县政府不落实编制的不公正待遇,多年来他们到畜牧局及编办反映,都是被县编办以查不到在编的人事信息为由敷衍了事。在省畜牧厅文件备案的正式在编人员,到了嵩县却成了一纸空文,职工的利益被漠视,这33人也成了持有执法证的“黑户”执法者。
回复部门:嵩县 2019-10-30 1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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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于涉及人员、牵涉问题众多,我方已记录在案,随后上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与解决。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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