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19-10-22 09:40:37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公司已与网友联系解释该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规定:“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用户缴纳的热费是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之和。
网友已理解。感谢您对高新热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热线64331318,我们将及时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