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7.3号到水美天下做市场部经理,入职时工资说是根据找到的水站来定工资,前三天一家80 后五天一家50 以后没家30.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干了不到一个月公司又说工资保底4500.加提成。2019年9月份7号左右,公司说业务工资调整降到1800元 因不满公司说话不算数, 20.19.9.18号本人离职。本该9.15号发工资的说20号或月底发,月底了又说领导不在十一国庆之后发,10月8号要工资就推三阻四没人管,到劳动局投诉,劳动局领导当面打电话给崔艳,崔艳居然说我们是临时工,不承认我们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说我们是曾经公司的一个总监包工头,我们是包工头请的临时工,来给水美天下跑业务的,跟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就是水美天下的领导。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10 08:43:33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如您认为单位的做法损害了您的权益,您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社局的热心关注,祝生活愉快!
2019.10.10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