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宏集团关于下属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的种种违反劳动法行为的反馈是极度的不符合事实极度的不负责任的,只听单位单方面的说辞,也是明显包庇和纵容下属公司的违法行为。
关于国资委的回复
1,我从2013年入职,手里的合同只有一份,其余的三份合同呢,我一共签了四份合同,按照国家劳动法签订两次合同后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我本人签订了四份劳动合同还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关于年休假2018年实行,可我2013年到2018年的年休假哪里去了,年休假未休的补偿哪里去了。
3关于加班费问题国资委回复每个月工资都在2500以上,可我们的双休加班怎么算的,我们一个月休息四天四天加班工资(每月加班工资共计633元),按照每月2500元工资,为什么我们四天双休加班工资才633元。一年共52周,单位算下来为啥只给48周。
4,社保问题,我从2013年5月入职,可是我的社保为什么是从2014年交的???
关于单位为了不给年休假在我维权过程中伪造的40张以上请假条,国资委的回答就是调查结果吗???
国资委的回复太让基层员工寒心了,难道洛阳安保守押有限公司真的就这么牛吗???
下面图片是我反应单位国资委给的回复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9 17:13:14
您好:
根据您反映及提供的材料,您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已经老城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且老城区仲裁委也在积极地调解,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社局的热心关注,祝生活愉快!
2019.7.9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