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阳歌舞剧院演艺有限公司,2009年改企的差额事业单位。改企,本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这个改革工作并没有给我们单位大多数员工带来任何好处,总体感觉就是工资比以前低了,福利比以前少了,评职称神秘了,不花钱办不成事了!
我们单位事业身份员工和编外身份员工共有八十人。改企后,至于财政拨款给的工资应该怎么分配,我们的工资级别应该怎么定,福利待遇应该有哪些,我们的职称应该怎么评等等,所有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单位从来不给大家开会,讲一下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只是少数领导在那里关门定音,所订的工资制度也从来不向大家公示,以至于出现不上班人吃空晌且拿高工资,上班人没有任何福利且是低工资;不上班人评职称,上班人排不上。
改企后,我们单位也装模作样地给大家签订劳动合同,但至于什么详细内容,大家一无所知。只是让大家填写了自己的信息,其他内容都是单位代填。签完后,也不给员工本人保存一份,一式三份全是单位保存,至于在哪里保存,我们也是全不知晓。现在我们想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权,可怜的连劳动合同都拿不出。
现在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给解决以上问题:1、之前工资分配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现要求公示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公示分配方案的依据;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必须纠正;3、单位80人的劳动合同必须逐一发给员工本人一份,好让大家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企业是国家的企业,不是个别领导自家的后花园!企业可以依法自主经营,但不能任性!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4-23 15:10:02
你好!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你所投诉洛阳歌舞剧院演艺有限公司,涉嫌工资分配制度违法和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劳动合同问题立案调查。(案号:20190190),联系人:五中队赵监察0379-6065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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