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建筑面积102平,2017年按面积缴纳了1822元取暖费,但是最终高新热力公司按流量进行了用暖费结算。在信息极度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高新热力公司计算出我家超支取暖费432元的情况,并且在2018年的结算欠费中自行计算出了23.4元的滞纳金!
我认为高新热力公司作为公益企业,在供暖费的使用和决算中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2017年供暖季结束后,高新热力既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电话通知,更没有用电子邮件通知我缴纳按流量计算超支的取暖费,因此我认为,其在我愿意缴纳季度欠费金额的情况下,未通知我按时缴纳,由此产生的后果不应由我承担!
滞纳金属于行政处罚,高新热力公司作为企业,没有行政处分权,由此我认为高新热力公司收取滞纳金违法!
综上所述,我认为高新热力涉嫌违法收费!
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18-10-23 17:41:5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网友所住小区属于分户计量小区,所用分户计量表经技术监督部门校验过,我公司工作人员平均每15天也会在小区公布用户所用热量和费用,不存在网友所反映的不公开不透明。
网友所反映滞纳金问题,因收费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在调试时出现问题,致使部分用户在交纳热费时出现误收滞纳金的情况。发现该问题后,我公司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更正调试,对于多收取的热费,我公司可随时退还或将该费用折抵下一采暖期,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高新热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热线64331318,我们将及时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