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8-09-03 11:25:57
网友,您好:
经了解,物业公司表示:1.诉求人7月26日发生的事情, 8月31日才到物业反映,期间物业并不知情此事。2、为了小区业主的安全,小区一直禁止电动车及自行车进入小区院内,并张贴有温馨告知。3、蓝泊湾小区的路面是石材地砖铺设而成,地面比较涩,具有防滑作用,物业还安排有2名保洁不间断的在院内进行打扫、保洁。4、业主所交的物业费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项目进行公共性日常维护、保养、服务与管理及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包含意外事故,针对该问题建议网友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感谢网友对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网友向我们建议献策,我们将认真分析采纳。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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