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8-08-01 17:47: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诉求后金谷办事处立即组织区遏制办、开发商、物业、诉求人及业主现场查看,经查,该处1楼业主围建花园情况属实,但因此行为未改变小区原有规划设计,属原规划绿地管理模式的改变,即由物业管理的共公绿地变为由1楼业主管理的绿地,故不能定性为私搭乱建。针对绿地管理权问题,根据《物业法》相关规定,当小区共有区域管理模式预发生改变时,应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如多数业主不同意此种改变,业主委员会可代表广大业主向一楼业主提起诉讼;没有业委会的可由物业公司牵头,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若多数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可代表广大业主做一楼业主思想工作,如不整改,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
2018年8月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