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离婚后,单身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我在去年办理的离婚,房价太高买不起,条件有限,现在没有地方住,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lyd_156rB100503E 2018-07-19 评论1 浏览7435 编号 20180719192628462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7-23 17:05:10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人均2773元);
3、无房户或购买过房改房(含集资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或个人;有商品房(含二手房)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家庭;
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3周岁;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也可拨打电话0379-65590757、64812624了解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