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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运管处出租车科乱收费是造成司机不安定因素根源

    我们来看看洛阳出租车司机负担有多重:

    一、快二十年了吧,起步五元没变,只是加了一元燃油附加费,期间物价翻了三番,油价翻了三番不止,而就是起步价不变,就是一元燃油附加费也饱受争议,外地人以为我们是多要了一元钱,你就不能加进步价吗?象洛阳这城市起步七元八元也不为过呀。

    我们出租车司机起早贪黑,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靠延长工作时间来抵消飞涨的物价带来的生活压力,一个班也就挣个小工工资,养自己都难,何况养家?

    现在网约车滴滴已抢走我们一半蛋糕,还有共享单车,三轮摩的,两轮摩的、黑车。以后还有地铁等交通工具,更使行业雪上加霜。

    有许多城市出租车都干不下去了,许多包车的出租车都上交了,我们这也一样,招不来司机,出租车车价一降再降都是严酷的现实。

    我们还交着名目繁多不合理的规费,你们让洛阳司机怎么活?

    二、巧立名目残酷压榨司机的血汗钱:

    一个月125元的管理费,也就认了,也不知管理个啥?

    一年一审一学的从业资格证,服务证又要交一百多元,体检20不说了,考个试要近百十元,有何出处?你们不是和培训公司分成了吗?

    年年耽误司机宝贵的时间。

    最可恨的是GPS顶灯费用:

    初装时已经580多元,好吧算是成本费,可没想到,每年竟然还要交480元或420元什么使用费。这不是抢劫吗?

    出租车管理处作广告每年获利几千万元,我们免费用自己的电自己的车,没问你要广告使用费就已经损失大了,你们竟敢还每年收400多元GPS费用?还有理没有?

    全体司机心里都有怨气,有许多司机已经断了电,不让顶灯亮,也不想交极不合理的费用,可你们竟敢用不审营运证来威胁,不交就不办,这不是敲诈吗?如果司机因此上省里和北京上访,你们谁来承担责任?

    车后窗帖广告也违犯了交通法,是明令禁止的,你们挣这笔钱,心里怎么想的?

    三、不作为:

    你们本是服务单位,却挣着司机的血汗钱,却不作为。

    违法滴滴不打击,行业败类也很少打击。

    火车站汽车站,黑车那么多,包括出租车里少数行业败类,天天毁坏洛阳形象和行业形象,这些,横行车站二十余年,严重败坏了洛阳窗口形象和行业形象,使大多数诚信守法的出租车司机生意也因为这些害群之马受到严重影响,丢了洛阳人丢了河南人,可到如今也没把他们打击下去,为何其它城市车站这种现象很少?

    难道这些违法司机是亲戚伙计吗?

    这点事都做不好。我们大多数好司机还能指望干啥?

    希望上级领导严查,这种欺压剥削苦逼司机的机构,这种严重不作为的机构。是不是要严肃整改?

    如何维护善良诚信遵纪守法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问政洛阳 2018-06-05 评论11 浏览4718 编号 20180605140128274 [交通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8-06-11 16:31:20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问题,经市运管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一、关于调整出租车运价问题,市运管局已向市发改委上报运价调整请示报告,运价调整由发改委负责实施,下步将会再次向市发改部门上报有关请示报告。二、关于巧立名目残酷压榨司机的血汗钱问题,解释如下:125元管理费是出租汽车经营者交给所属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费,与运管局无关,运管局从未收取过任何名目的管理费用。关于反映的从业资格证要“一年一审一学一考”的问题,其中所提的一年一审并不存在。关于一学一考的问题,解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为: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知识、救护知识、洛阳人文地理知识等,由于继续教育是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担负的,费用也是由培训机构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并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过的标准收取的,并非运管部门收取。20元的体检费是由医疗机构收取,运管部门不收取费用;关于GPS缴费使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485—2013《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6.2.3中要求,出租汽车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并符合JT/T794及其它有关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二款中规定“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根据以上规定,市运管局在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时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审验,车载终端设备必须齐全有效。经查,GPS中心与出租车司机双方签订过GPS安装使用协议,车载终端设备服务费用为50元/月, GPS中心给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安装车载终端设备时不收取设备费用,而是通过顶灯广告收益冲抵车载终端设备费用。为减轻出租汽车运营者的负担,GPS中心将顶灯广告收益部分返还出租汽车驾驶员,将每月服务费降为35元/月,即每年420元。市运管局从未收取过任何车载终端设备服务费用。三.关于运管部门不作为问题,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执法人员始终在火车站、飞机场、高铁站、伊滨区师范学院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重点治理非法营运车辆,已查处多起非法营运车辆。由于“黑车”非法营运取证困难,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线索,及时拨打110或12328进行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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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们赶快管管吧 县里的出租车都长期盘踞洛阳拉人难道领导们都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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