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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涧西区卧龙小区7号楼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我是涧西区卧龙小区住户,2011年左右在该小区购买二手房一套,当时房子只有房产证和界定卡,房子也可以正常交易和过户,结果今年想出售时被告知没有土地证不能交易,到土地局查询就没有该楼栋土地信息,这栋楼原产权单位是工商银行洛阳分行,这房子当时没有土地证我不知道当时房管局是怎么给办的房产证?既然原来能交易现在就不能交易了?当时相关政府机关留下的遗留问题现在却让老百姓买单,请问谁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急着用钱房子却卖不成?当年几十万买的房子现在不能卖了?我们怎么办啊?

    同在天涯 2018-05-07 评论1 浏览2112 编号 20180507133134228 [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5-07 18:07:06

网友你好,根据不动产登记政策,对于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土地分割证,需要原售房单位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分割后才能办理交易。

一、   根据相关规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现房产所有权人应共同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购房者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申请)办理土地分割,并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对应土地的权属来源资料及宗地图;
3、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倒闭、破产、撤销、改制、合并、分立、兼并等情况的,由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义务承接单位(人)申请办理土地分割;已经工商部门注销且无继承单位的,可以由购房者或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持以下资料申请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产对应土地的权属来源资料及宗地图;
3、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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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单位就是不去办理土地手续,询问一些职工说土地证就办不了,我不是原单位职工当时买的二手房,我想知道这土地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怎么解决我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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