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80322102659483)基于以下政府部门110联动的回复,想反问一下,开发商与债主的纠纷,为什么要波及到无辜业主的头上?冤有头,债有主,为什么无辜业主要承担责任?法院凭什么查封无辜业主的土地之用权?要知道当时这是五证俱全的大产权房子,业主买房子是有法律保障的,否则要这个五证俱全有何用?请有关部门给与答复!业主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业主的土地使用权不应该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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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宜阳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0日发布《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自2016年8月2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止颁发土地、房屋、林权证书,统一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以申请为原则,由开发商先办理所开发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由住户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截止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收到香山绿洲的登记申请。 另外,香山绿洲开发商为洛阳华耀置业有限公司,经查阅土地登记信息,该公司土地使用权已于2015年8月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间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2018年3月23日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3-30 09:50: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宜阳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0日发布《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自2016年8月2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止颁发土地、房屋、林权证书,统一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以申请为原则,由开发商先办理所开发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由住户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该公司土地使用权已于2015年8月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间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登记部门,对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只有配合执行,截止目前,宜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香山绿洲的登记申请,还未进行房屋的首次登记,更没有转移登记。在此之前,住户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宜阳县国土资源局110联动
2018年3月3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