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样才能领取到征地社会保障费补贴
我们是河南省宜阳县香鹿山镇顿村七八十岁以上农民。我们的承包田于2011年已被征用完,成为失地农民。
党和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非常重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宜阳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办发【2006】29号文,豫劳社【2008】19号文,洛政【2010】136号文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宜政【2011】47号文:‘宜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文中规定:征地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可以按月领取到,不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的组成:(1)社会养老基金(2)征地社会保障费用(此为专用预存资金,资金不到位,用地不审批)补贴。(3)政府其他补贴。可我们只领到养老基金,征地社会保障费补贴,从未得到。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从2013年9月,我们开始找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未获得任何效果。2015年9月,我们改走司法途径,对征地实施主体,宜阳县政府,及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宜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被告落实宜政办【2011】47号文,给我们发放养老保险金中的征地社会保障费补贴。2016年3月法院开了庭。16年9月作出了判决:要求被告在90日内,就我们如何享受社保补贴,作出处理。
由于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2017年2月,我们想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时限已过,被告以及法院执行人员仍没行动。
2018年元月3号,宜人社局送来宜人社【2017】160号(2017.10.20)宜人社【2017】176号(2017.12.4)文,文件的内容,理由被告已在法庭上陈述过,法庭没有采纳。现在又搬出来,重复说我们不应该享受47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法院执行人员指着被告文件说:案件已得到处理,至此结束。
为维权,为生计,为要求落实政府的规定,政策,我们已奔波了5年,该找的部门找了,该走的途径走了,但仍毫无结果,请告诉我们,怎样才能领到属于我们保命的征地社会保障补贴。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3-26 09:56: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香鹿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镇纪委书记统筹协调,依法依规处理此项工作。谢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