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生于1968年,1991年大学毕业以干部身份分配至我市县区一小型国有企业,单位没有干部人事权,故档案一直在县组织部。现在想咨询能否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本人具体情况是:1、曾在1994年底,由县社保局在单位现场办公,签订全员合同制合同(是否应算合同工身份?)2、单位从03年至今一直停产,工人处于下岗状态,并于04年给职工办理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3、本人从03年下岗到处打工,期间未缴纳养老金;4、2009年固定在洛阳市某私企,同年公司开始给缴纳养老保险金。至今换过三个单位,都是洛阳市私企,但养老保险金未中断,目前养老关系属于高新区。5、2013年县区社保局有政策,从2013年7月起补交养老金需要缴纳滞纳金,我个人补缴了从2001年起到2009年以前的养老保险金,包括单位部分。所以目前至参加工作期,除了视同缴费年限,本人养老保险是未中断。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31 10:15:37
女干部身份变工人身份须下岗失业满两年或按灵活就业缴费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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