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1-24 16:32: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物业公司基于维护业主及公共部位秩序和安全的义务,可以要求业主装修前办理相关文字手续和交纳装修保证金,如果“承诺书”等相关条款侵犯到业主个人利益,业主有权拒签。
涧西区物业办
网友498795 2018-01-24 22:53:43
第一:看到这个回复,首先感谢"政府为民做主"让众多业主有家可靠的感觉。第二:请求政府立即制止升龙城洛阳尚锦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理由1、承诺书的主体为“业主”与“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与洛阳尚锦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应立即对侵犯业主权益行为予以纠正,按相关法律规定为广大业主办理装修手续为盼。2、洛阳尚锦物业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内容范畴是业主与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第17条内容,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无权单方面扩大业主法律责任条款,该内容属司法界定范畴,洛阳尚锦物业有限公司无权对该条曲解扩大业主的法律责任,属无效条款予以废除。第三,请求政府为民做主,依法纠正制止洛阳尚锦置业有限公司和洛阳尚锦物业公司侵犯业主的违法行为,帮辛苦打工置业,希望早日安家落户的弱小业主早日实现居家愿望。再次恳请政府为民做主,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