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18-01-18 16:00:10
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目前我市供暖有两种收费方式:按面积和分户计量。没有安装分户计量仪表的用户,按面积热价计收热费,每平方米为0.18元/天,多层按建筑面积的90%,小高层按86%,高层按82%计收热费。新建居民住宅一般按表计量,执行两部制热价,先按面积热价预交,供暖结束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全年热费=基础热价+计量热价,基础热价为面积热价的30%,计量热价为0.142元/kwh。
二、根据洛发改[2017]4号文件要求,自2017-2018年采暖季起,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不用热居民用户以往年度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照原标准补缴。
三、收取基本热费的目的主要是保证供热系统正常运行。供热系统运行与水电系统不同。供热系统要正常运行,除了需要进行维修维护和管理外,期间还要消耗水和电,还会因热的传导特性而产生一定的热量损耗。这部分资金投入也就是供热的固定成本费用,一般占供热成本的30%以上。若还有供暖相关问题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热线电话630056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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