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一位来自四川在洛阳工作的一个普通的工薪阶级,于2017年4月中旬购买了位于华山路与老310国道西北角(万众e家)在建17#楼的一套房屋,当时签订有(认购协议书)以及(合同确认表),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按时交齐20%的首付款以及到建设银行进行面签。然后说回去等消息吧!在等待途中有打电话询问过,未果!就这样过了几个月了,等接到电话通知我的时候说再去工商银行面签!!!没办法只好又准备资料到瀍河的工商银行面签,接下来就是等 等 等。。。直到现在2018年1月11日都没有再接到任何通知!经过多方得知现在想要签合同 首付提高到30%,利率上浮20%!还很厉害的说你要是不签按违约,他们要把房子再卖给别人!呵呵!吓死宝宝了!我们辛辛苦苦干一年他们一句话我们就要多交多少钱?由于拖延签订购房合同导致现在首付和利率上涨这个钱就得我们掏吗?是我们的原因吗?有人管吗?有多少人不是东拼西凑的首付?拖着不签合同导致的损失就得我们买单吗?为什么不签合同?手续不全?还是没钱解压?还是什么某种原因?当然我们普通老百姓又怎能清楚!我们找谁说理去?找谁? 情况就是这个情况! 领导您怎么看?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1-12 17:17:20
网友您好
诉求人反映的首付款和贷款比例问题,诉求人可与开发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建议诉求人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