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村人,考入大学,进入城市工作的第一代人,为了结婚倾尽积蓄在洛阳市区买了首套刚需房子,付了首付,17年3月份就跟建行面签并于面签同时提交了所有贷款资料,所有贷款手续都非常顺利并五月就拿到了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上写明贷款时间是2017年5月17日,但是直到现在建设银行都没有履行贷款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我这种真正的刚需的住房人,却迟迟享受不到建设银行的积极落实的政策,另外,在积极倡导构建诚信社会,建行现在完全没有按照贷款审批的前后顺序来发放贷款,而是谁出的贷款利率高就先给谁放款,这不仅与倡导的诚信社会背道而驰,而且严重违反支持刚需住房,严打炒房的政策相违背,请银监局给真正的首套刚需急需住房的我做主,督促建设银行尽快放款,万分感谢。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18-01-02 09:56:33
您好:我们已通知建设银行洛阳分行积极处理;您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贷款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洛阳银监分局直接投诉,地址:洛阳市王城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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