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1月6-------9日期间,在新区三院门口被电子眼拍到禁停三次,第一次短信告知是11月15日,最后一次竟然是一月之后12月12日。请问交警部门,11月6日的违章有没有及时告知本人 ,违章信息的严重滞后 导致同一地点多次违章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而可以避免多次同类型的违章。最后一次被拍,事隔一月才通知,而一味的扣分罚款有变相揽财之嫌。
据我了解,对一个计分周期内同一车辆在同一监控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3个工作日内 向,向该机动车所有人寄发《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对当事人同一个违法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你们执法者这种严重违反程序,不及时公布,短信严重滞后,导致我6天内同一违章同一地点被拍3次。更为可恶的是我今天下午开元大道交警部门咨询,有一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说,你违章了我们没义务通知你,自己去交警大队查,请问我们天天开车出行 ,要天天去交警大队查违章吗?这就是咱们洛阳窗口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吗?
11月15日告知的二个罚单,我已处理。今天滞后一月的同样违章,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后能给及时给我撤销了。
可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12-14 09:35: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及我们向辖区古城交巡大队了解的信息,新区三院门口有交警部门设立的禁停标志及黄色网格线,且前期有市民多次反映医院附近机动车乱停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出现拥堵情况影响医院车辆进出,交警部门已多次对外宣传并加强该地段的巡逻治理力度,对违停车辆依法拍照取证、上网处罚。
目前,河南省交警已推出“互联网+”业务,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区交警部门进行面签注册,面签后即可登录手机APP“交管12123”查询、处理个人交通违法记录。
此外,若您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到开元大道通济街交叉口洛阳市交警支队,至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