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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富阳佳苑小区物业不去水务集团办理水表过户

    各位领导好:

    你好,富阳佳苑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数年来不去水务集团申请办理 水表过户手续,挣取差价, 请求老城区解决问题,谢谢。

    下面链接是水务集团的答复帖子:

    2004年省里都要求新建小区一户一表。

    千呼万唤,富阳佳苑2016年底电表刚过户给业主

    又一年了,水表何时过户? 盼回复。 不想让物业挣差价。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客户您好:

    如总表小区的居民希望实现抄表到户,由我公司直接管理该小区的用水,可由管理单位向我公司申请进行“一户一表”水网改造。申请条件及相关情况,请在工作时间致电业务受理中心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6516896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lyc401 2017-11-27 评论9 浏览3094 编号 20171127143657339 [老城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7-11-27 17:44: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物业办进行办理。经了解,富阳佳苑小区地势较高,用水需经二次加压才能到达末端,前期开发建设时就有加压水泵,因此无法实现用水直供。物业服务企业表示欢迎业主代表观察小区加压水泵关闭后是否会影响业主生活用水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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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隆达公司老板再牛,啥生意都做。 也得对兑现合同中独立水电表的义务,毕竟法院不是他家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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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城区的答复没意义,不做为。 物业公司说啥他都信。 百姓说啥没人信。 地势高跟无法过户根本没有一点关系,地势更高的鼎城,香谢里畔山,水表怎么能过户给业主? 人家楼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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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句实在话吧,应该的事太多了。真正实施起来太困难,一句话,现在老百姓维权太难,政府懒政不作为,不替老百姓撑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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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表达的意思我都明白,光键是实行起来太困难,不信你打水务集团电话咨询一下,我小区如果要他们直管,改造一户一表,需不需要改造费用,你看水务集团会出这钱吗?还是开发商会出。 我小区隆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几乎垄断了小区里面所有的业务,物业是开发商的,供热公司也是开发商的,小区地下管网也是开发商铺设的,没有一样不是开发商经手的,可是没有一样是能够达到业主们满意的,在掌上洛阳搜索键里面点击一下富阳佳苑,估计能搜索出来的投诉,不会少吧,老城区为什么每次都是对业主的回复含糊其辞,就是因为开发商很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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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0月 电表已经无条件过户给业主,这足以证明了 yd_14n72700507qi 担心的—— “可能需要业主分摊改造费用” 不会发生,你的顾虑是杞人忧天。 2004年8月15日起,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所需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进入住宅建造成本。《 购房合同》也约定的是独立的水表电表。 总房价款中已经包含了”一户一表“费用。 有人如果想再收一次钱,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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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阳佳苑 业主拥有独立的水表电表,既是《购房合同》的约定,又是2004年政府文件规定,总购房款已经包含一户一表费用。理由一: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是:水表电表都是独立的,一户一表是含在总的购房款里面的。理由二:早在2004年《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城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新建小区必须一户一表。 特别指出: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的费用计入建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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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lyd_14n72700507qi : 你好,你的理解不对的。 理由一: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是:水表电表都是独立的,不信的话,你自己可以看看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并不需要业主掏费,独立电表水表是含在总的购房款里面的。 理由二:早在2004年《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城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新建小区必须一户一表。 特别指出: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所需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进入住宅建造成本。 富阳佳苑是2010年开始运作的, 可见,依据政府文件,业主并不需要再付费。 法律依据附后: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城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03〕41号 各省辖市建委、公用局: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现行总表制供水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供水服务承诺制度,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增强供水企业的社会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及相关政策 “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是指一个家庭住户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安装在公共部位,确保供需双方核查与监督。 实施城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采取对新建住宅和已建住宅改造区别对待,分类实施。 对新建住宅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和安装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水。对已建住宅改造,由用户自愿申请,对不愿意申请改造的用户,仍应按原供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后,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产权归属应按《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界定。 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后,贸易结算计量水表至进户点间的供水设施管理,按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有关条款执行。 二、实施对象及要求 在我市城市范围内,凡利用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住宅,均应当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建住宅 自 2004年8月15日起,新建住宅的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和安装技术规程》,工程竣工后,经市建设局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方可接水投入使用。 对在建尚未投入使用的住宅应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已建住宅改造 1、凡单位集体申报改造“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市自来水公司应优先安排组织施工。 2、居民以单元为单位申报改造“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及时受理安排施工。 已建住宅中一户多表的,原则上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形式改造为一户一只贸易结算水表。 已建且市自来水公司已经抄表到户的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要求进行规范改造。 已建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设计方案,应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要求美观,不防碍居民通行等正常活动。 (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安装、改造,所使用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已取得国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推广认可证书》。 (四)城市供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条款的规定,采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并优先选用高精确度水表。城市供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纳入强制检定管理,现有的未纳入强制检定管理的供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不准使用。 (五)“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安装改造,应按受理申请、实地查勘、规范设计、签订合同、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步骤开展工作。 (六)在安装及改装过程中,其管道及附属设施暴露在外的,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冻防护措施。 三、组织与实施 (一)对于新建住宅,必须按照省《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和安装技术规程》设计给水系统;市建设局要按照《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和安装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一步到位。 (二)已建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改造应采用在规定区域内的成片居民住宅改造,与单位整体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市建设局应成立相关人员参加的“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改造规划和方案设计。并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进展情况、施工质量、贸易结算水表及原材料选用、安全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已建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的技术安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规范操作。 (四)市自来水公司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相关事宜与有关要求 (一)“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工程费用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所需的材料、人工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进入住宅建造成本。已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所需工程费用的收取,应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有关办法执行。 (三)在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后,市自来水公司应积极探索对传统抄表计量收费方式的改革,推进抄表收费方式的现代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设计审查、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上严格把关。要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规划、设计、房管、市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确保“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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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业主当然希望水务集团能够直管,但问题一是需要开发商向水务集团申请,二是小区内自来水管网是开发商铺设,如实行一户一表管网改造,需要业主分摊改造费用,那么大多数业主都又该有意见了 所以实行起来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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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回不回复其实无所谓,关键是 解决问题——水表过户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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