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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否真的为人民服务?

    去领结婚证,工作人员以女方户口本首页只有两个圆章(承办人章在尾页)为由不给办理,女方是外省人,户口本首页有两个圆章,承办人的章盖在最后一页封尾,问询女方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此种情况确实可以办理他们当地的户口本都是此格式,在现场看了多对新人的户口本,均为此格式,全都可以办理,另外了解到户口本上加盖印章的话比较困难。每个地区格式不同盖章位置有所差别,但既然其他人都可以办理,为什么洛阳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却还停留在“让群众证明自己是自己”的阶段,不管领房产证还是其他事情,使用户口本都没问题,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希望民政局真正的做到便民服务,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suyue 2017-10-28 评论1 浏览2300 编号 20171028164340201 [民政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7-11-01 11:58:07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咨询公安部门,按照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居民户口簿首页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填写完毕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14查询您所需县、区婚姻登记处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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