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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谁来制止 新安县江天金水湾小区违规收费?

    洛阳市发改委

    新安县江天金水湾小区,一直以来收取的电费0.68元/度,水费2.5元/吨,业主将此问题投诉至新安县物价办,新安县物价办明确答复:“收费违规,将责令小区整改”,可问题迟迟不能解决。

    业主们再次反映时,新安物价办答复为“物价办调查反馈如下:江天金水湾没有正规物业公司管理,水电工代收电费为计算方式不合理,没有及时向业主公示、解释、协商,没有合理计算电损分摊,所有问题根源在于没有正规物业管理,建议该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选择正规物业公司进行服务。“最终,违规收费问题仍未解决。

    既然政府部门已经很明确,收费违规,新安县无价办以:该小区没有正规物业为借口,做为不能制止违规行为的理由,是否合适?已经违规收取的费用怎么处置?下一步那个部门来监督督促不再违规收费?查处的此次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处罚?请洛阳市发改委,为百姓做主。谢谢

    游客 2017-06-14 评论2 浏览6865 编号 20170614103611820 [发改委]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7-06-16 16:04: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新安县金水湾小区水电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电价由省级价格部门制定,县级城市供水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我省现行居民电价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808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第一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千瓦时确定,电价仍按现行电价0.545元/千瓦时执行;第二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260千瓦时确定,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0千瓦时以上电量,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合表用户统一按0.553元/千瓦时执行。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新安县物价办公室抓紧时间调查落实,对确属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保证新安县物价办公室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近期您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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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事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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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市发改委:我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已经5天了,新安县物价办也没有人跟我联系沟通。不会忽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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