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6月8日收到短信提醒有一条违章信息,然后就登陆河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查看,查到的结果是:2017年5月30日 19:20分在八官线323省道200公里处驾驶时接拨打手持电话,经查看监控抓拍的照片明显手里没有手机,并赶紧登陆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查了详细的通话记录,确定当天一天都没有接到电话,6月9日下午打电话联系宜阳县交警队电子监控室,当时接电话的人给的回复是当时领导不在需要领导给确认,承诺会给我电话联系,一直等到周一下午也没有接到她的电话,我就再次致电给她们,这次接电话的说:"她给领导反映一下,稍后给我回电话",这次很快就给我回电话了,说让我提供证据证明我当时没有接电话,我当时说我只能提供手机通话记录,说那就过来试试,6月13日下午,带着从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打印的我本人和当时在车上我媳妇的手机通话记录,到他们办公室当场确认,看过我提供的证据,说要把照片发给他们技术的负责人确认,让我等会,然后知道技术确认完,她们还打电话沟通,我当时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那个女的还是给技术人员说我手里就是手机,还说我也可能用别人电话打,和我预料的一样,即便我准备了我媳妇的通话记录她还这么说,明摆着就是咬死了我的行为是违章,不承认她们那一群人的工作失误,月底想完成罚款任务,也不能这样啊,工作失误都是难免的,但是这种死不承认的就不应该了,还给我说这是她们的工作职责,死不承认是工作失误,我敲门进去看到靠门口的两个女的都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她们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也正是她们两个一直在给我争辩,不知道那两位是不是监控室的领导,还给我埋怨一月就挣那么一千多块钱,还埋怨自己工资低,也不看看自己是怎么工作的,工作态度对得起你那份工资吗?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给过问一下,
我个人只是觉得这次违章太冤,不是我自己在无理狡辩,希望能给个合理的说法。附件是电子监控抓拍的图片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6-22 18:26:47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了解,该起违章已进入行政复议环节,我们将调取相关影像资料进行调查取证,如查实为宜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我们将立即要求宜阳县局交警大队进行纠正。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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