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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在洛龙区李楼乡第二实验幼儿园上学,上周收到学校通知,说是为了迎接“六一”儿童节,园方与洛阳电视台合作演出节目,要求家长给每个孩子交300元报名费,(说是共600元,园方出300元,家长出300元)虽然说是自愿报名,但还是有些不解,既然是与电视台合作,不是为了宣传园方吗,为啥让家长买单,难道孩子上电视台演出不是公益性的,而是商业化的?想知道这幼儿园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规教学!
电视台 家长 洛龙区 演出 孩子 儿童节 实验 园方 报名费 合作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7-05-31 11:14:20
网民您好: 经调查,网帖所反映的李楼第二实验幼儿园的活动已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家长的意见反馈,该幼儿园已放弃本次活动,目前园方未收取家长任何费用。感谢对洛龙教育的关注。 洛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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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qjyj 2017-05-31 10:51:06
网民您好:经调查,网帖所反映的李楼第二实验幼儿园的活动已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家长的意见反馈,该幼儿园已放弃本次活动,目前园方未收取家长任何费用。感谢对洛龙教育的关注。洛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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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O37tDVkT... 2017-05-22 22:23:31
都受理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回复,真怀疑这些领导们有没有在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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