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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7月进入洛阳市洛龙区某有限公司,现已工作近两年,却从未签劳动就业合同,公司亦未为员工缴纳过社会保险。
本人2016年6月检查出怀孕,2017年4月6日预产期,已口头跟领导提交过本月15日开始歇产假,现在跟新员工处于工作交接期,基本上自己手头已无工作。因单位是家族企业,在工作交接期,口头上总是出口伤人,歇完产假亦不想再在此单位工作。
现想就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提取产假工资的问题进行投诉,如果后期维权,需要提供哪些手续及证明?
目前手里只有一份2015年7月到2016年10月由公司盖章,副总签字的在职工作证明。
产假 工作 洛龙区 员工 社会保险 交接 投诉 单位 缴纳 出口伤人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3 17:21:15
你好: 该案件管辖权在洛龙区人社局,请向洛龙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报案,洛龙区劳动监察大队维权电话:65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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