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可以凭证免费乘车公交车,而执行时确变了味道。最近两会上又重现这个问题,对于洛阳,现在公交卡不仅限制人群,还限制次数,而且次数对于上班族已经严重不够用,谁来破解这个问题!!!
按洛阳企业正常上班情况,洛阳的了除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外,绝大部分企业还是6天工作制,每天休息一天,这样一月平均上班26天,洛阳的公交开行受限于路程都是短线,到大多数企业上班都需要转车转程一次才能到达,按一天一去一回,转程一次来算,平均每天的对于上班的残障人,每天至少要消耗4 次,这样一月下来要26*4=104,而现行的公交优惠卡也只是80次,明显不够用。
而河南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是凭证享受,不受限于地域,不受限于人群,现在的优惠乘车卡执行规定明显于此相背离。先不说这些,单说每月80次对于上班的残障人员,常坐公交的人员来说,显然不够用,谁业破解这个问题?
回复部门:残联 2016-10-08 11:32:34
您好,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各单位协调确定爱心乘车卡乘车次数为每人每月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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