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可以凭证免费乘车公交车,而执行时确变了味道。最近两会上又重现这个问题,对于洛阳,现在公交卡不仅限制人群,还限制次数,而且次数对于上班族已经严重不够用,谁来破解这个问题!!!
按洛阳企业正常上班情况,洛阳的了除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外,绝大部分企业还是6天工作制,每天休息一天,这样一月平均上班26天,洛阳的公交开行受限于路程都是短线,到大多数企业上班都需要转车转程一次才能到达,按一天一去一回,转程一次来算,平均每天的对于上班的残障人,每天至少要消耗4 次,这样一月下来要26*4=104,而现行的公交优惠卡也只是80次,明显不够用。
而河南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是凭证享受,不受限于地域,不受限于人群,现在的优惠乘车卡执行规定明显于此相背离。先不说这些,单说每月80次对于上班的残障人员,常坐公交的人员来说,显然不够用,谁业破解这个问题?
回复部门:残联 2016-03-18 09:46:26
您好,市残联接到诉求后主动与诉求人联系,但电话无人接听。目前残疾人爱心公交卡乘车次数是按照市残联相关政策规定实施的,不过,市残联会尽快与公交公司联系协商,协调爱心卡乘车次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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