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工区某小区业主,近期在小区看到电信公司安装宽带的宣传页,就按照电话找到了所谓的“电信公司大客户经理--周某”。4月30号,他来我家,我本想安装12M或20M宽带业务,在他的强烈游说下,我同意办理了用“电信4G手机,使用100M光纤宽带”的业务。在我家,他就要跟我签订合同,但是我强烈要求到所在的营业厅去办理,以确定他电信公司员工的身份。他带我到了金谷园路洛阳汽车站旁边的电信营业厅,他说,必须要办理一个电信的合约机,即价值799元的红米NOTE手机,当时,我既明确表示,我不愿意要这个手机,我想要的是华为的MATE7高配版手机,客户经理周某斩钉截铁的告诉我,他包括三星,iPhone 6在内的什么手机都有,没有告诉我必须办理红米NOTE,也可以给我办理华为手机的绑定,前提是必须先和他签订合同。之后,他收了我500元人民币,告诉我说其中200元是新办理的电信手机卡的费用,另外的300元是分摊的话费。我给了他500元,也没有拿到电话卡,只是拿了张合同单子回家了。告诉我,收我500元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包出装等任何费用他全都包了。给他钱时,我明确告诉他,尽快给我办理我想要的华为,他说没问题。第二天中午(2015.5.1),我接到装宽带人员的电话,提醒我必须自备一个价值200元的光纤猫,我就到附近的电信营业厅(东周王城广场东边的爱国者电信营业厅)购买。但是,令我惊讶的是,该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在他们营业厅办理宽带业务,只需交200元的电信卡,不需要任何绑定手机的业务,而且当我表示我想要买华为MATE7手机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光纤猫也是赠送的。这样一来,我就气愤了,短短一天,不足24小时的时间,我就亏了500元。我马上找到前一天的那个客户经理沟通,他说每个营业厅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还说我已经在合同上签字了。合同上并未说明我绑定了红米手机,我也并不知情。5月2日,周某给了我电话卡,我才知道这张卡里只有200元,我之前多交的300元,并不是分摊话费用的,也不是宽带初装费,或者光纤猫的费用,而是我不要的红米手机的费用,他已经将我“不要的”手机卖给了其他客户。我很惊讶,我不要手机,为什么还要再给他300元,这是什么道理?他这不是画了一个圈,让我这个外行,一个无辜的消费者跳进去吗?我当即表示不满,要退订此业务,周某说让我就这样认了吧,他已经给我绑定了,没办法退。他可以再找他卖手机的客户,帮我把红米手机要回来,我再给他500元,这个手机卖给我。我认为他是在我不知情,或不完全了解业务内容的情况下,涉嫌诈骗。5月2日下午,我投诉到10000号人工台,工作人员帮我记录,3号早上9点左右接到电话,又让我叙述一遍事情经过,表示她会和周某联系。在我多次致电10000号客服的情况下,3号下午4点左右,电信客服回电话,说周某说了,此项业务已经生成,无法更改或退订。周某的意思有2,一是我多花300元,不要那个红米手机,2是再出500元,必须要了他已经卖了的红米手机(3号周某改口,该手机还没有卖出去,寄卖在一个卖手机的老板那里),我和他理论,明确表示不可能吃这闷亏,要不他给我退300元,要不给我取消该业务。言语间,该电信员工周某还出言不逊,口吐脏字,出言辱骂我。说让我随便去告,他不怕我,反正他已经给我办理了该项绑定业务,就是不能改。期间,我多次向10000号客服反映情况,未果。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首先肯定会选定最有利于自己的业务,同样是电信的营业厅,前后价格竟然差了500元之多?而且这是电信公司内部的政策问题,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要让我们消费者自己来承担呢?周某在我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哄骗我草率签了合同,就将我栓死在这个陷阱里,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也不是一个正规的公司,一个国有大型企业应有的作为。我强烈恳请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的领导帮我解决此问题,你们公司内部的矛盾问题,你们可以内部解决,不能牺牲消费者的利益,这不是一个有良心的企业应该做的。另外,对于周某这种态度恶劣,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私自售卖合约机),对消费者出言辱骂的员工,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他严重破坏了贵单位一贯的良好形象。最后,贵单位的投诉流程太过于复杂繁琐,我们可以说是投诉无门。这次,希望借助“百姓呼声”这一网络平台,拿回我们应有的权益,希望贵公司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谢谢
回复部门:中国电信 2015-05-16 15:59:10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电信公司的支持,针对您反映问题已处理,后续会加强综合管理,建议后续关注,如有问题可通过电信营业厅或拨打客服热线10000反映,我们会为您提供更快捷的服务,再次感谢您对电信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