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4-06-25 10:22:12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11号楼2单元门前水管爆管的情况:2013年至2014年间,11号楼2单元门前曾3次爆裂,物业发现后第一时间通知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洛阳北控水务集团人员也很快到现场进行了修复,但在爆管后, 11号楼2单元地下室流了很多水。
2、当时处理情况:其间,洛阳北控水务集团小区抄表员刘师傅向所在公司汇报过,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想让物业出面联系开发商一起协商处理此事,但开发商认为管道是洛阳北控水务集团管理,应由水务集团解决,向业主赔偿,而水务集团认为是业主地下室防水没有做好,不应是一家赔偿,所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目前,经我单位积极协调,市北控水务集团同意与物业公司及业主一起协商处理此问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