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去年通过了上级组织的工人技能等级统一考试,在本岗位上已经工作了30年,在工作中没有出现过违纪违法的事情,本应该按理说能够晋升上调工资的,谁知道被劳资股和人力资源股告知不能够调资,说是没有岗位;我就纳闷了,我现在就在此岗位上工作,已经有30年工龄,怎么没有岗位了呢,我现在的工作岗位算什么?难道不是本工种岗位吗?真是岂有此理。还有既然没有岗位,就不要通知参加考试了,我损失的钱和投入的精力和舍去休息加班加点复习迎考的损失由谁来补偿?敬请有关领导给予多多关照,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我们这些平凡职工调资吧,我们将深表感谢。总之,在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指标是非常不合理的。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01-10 16:06:15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问题。目前,全省事业单位均已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行聘用制的前提,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等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单位在出现空缺岗位时,人员按照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并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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