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工区金谷园路、小商品市场、百货楼、火车站经常有一些以拉人载客为目的的燃油机动、电动三轮车活跃着,他们大多对车辆进行简单的改装,将车厢加上车棚,驾驶位置安装上挡风装置,出入大街小巷,闯红灯、逆行、在道路上随意变化车道、长期占据慢车道等等,并且经常性的与其他车辆发生亲密接触。(超过80%的驾驶员不是残疾人)问题一:这些从事营运的非法改装的车辆合法吗?问题二:谁应该对这些车辆赋有管理权?(公安局、交通局、交警队、残联、工会还是其他的什么部门)问题三: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责任如何划分?退一步说,这些从事营运的人士确实家庭困难,需要这样一份工作,那我们是不是也要规范一下流程,是不是需要一些监管的力量介入,而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其随意违章,随意践踏法律条文,随意侵犯其他人的正常权益。请对这些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予以取缔。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3-12-17 21:20:21
尊敬的网友:您好!近年来,由于车辆生产、销售环节把关不严,造成部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譬如大功率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流入社会,在日常参与交通的过程中守法意识不高,给城市区道路交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交警支队在日常工作中,立足自身职责,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打击了一批违法驾驶人。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该类违法现象屡治不止。为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交警支队仍将持续加强对机动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的整治,一是加强日常管理。要求各大队依托辖区固定岗点,强化路段巡逻,及时发现并查处机动车三轮车等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针对机动三轮车较多的区域,如:建材市场、家居市场周边道路,适时开展集中治理;三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络、微博等多种渠道加强群众的宣传教育,摒弃使用违规车辆等。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