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勤政苑12号楼2702号业主,我从2007年开始按时、按标准足额缴纳暖气费,但是到2012年11月24日前一直没有供暖,冬天时室内温度非常低,老人儿童多次出现身体不适。本院12号楼27到33层所有用户情况类似,都正常缴费但无暖气供应。期间,我们曾多次联系热力公司、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用事业局等相关单位,各单位工作人员有的措词强硬,有的态度恶劣,有的逃避问题,互相踢皮球,无人出面解决。在检查维修过程中,本人按热力公司要求更换暖气片,拆开所有木地板,均未找到原因。最终的检查结果是暖气主管道被水泥堵死,导致热水无法对流。原因找出后,我们业主又多方联系,要求退回2007年到2012年11月24日期间缴纳的暖气费,赔偿各业主自费拆地板、自费换暖气片等的费用,相关部门一直无人回应。我们表示强烈抗议,洛阳市相关部门必须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3-05-14 08:53: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新区热力分公司一直很关心,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该小区从2007年开始供暖,2009年在不具备接收直供的条件下,经市政府协调我公司接管该小区供暖,接管后在资金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将小区内部的管网保温、热交换器、水泵、阀门、锁闭阀等设施进行了改造更新,四年来为了保障该小区供暖在居民供热价格倒挂,新区热力分公司亏损严重的困难下,想办法累计投入七百余万元改造更新,使供暖效果明显改善。特别是12#楼27层到33层的用户反映供暖效果不好问题后,我们派技术人员多方排查,将26层到27层之间的供回水管道切割开逐段排查,发现主管道中间有水泥块,我们更换了管道后彻底解决了12#楼27层到33层的用户热效果不好问题,同时收接到用户的表扬信。
贵网友反映的赔偿问题,此问题是由房屋建设时施工质量引起的,同样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认为应该按原因主体责任进行赔偿,此事在信访办、公用事业局协调时,我公司已诚恳的态度提出愿减少往年用热费用做为补偿。就贵网友反映的“本人按热力公司要求更换暖气片,拆开所有木地板”情况,我公司从未要求业主更换暖气片,拆开所有木地板,因此该费用由热力分公司来负担,是不合理的。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