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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为偃师城镇职工医保对象,现已退休。在2011年随我的户口迁至洛阳涧西区长春路派出所(原珠江路派出所)。为了看病方便,经咨询偃师市社保中心,领取了《偃师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请表》,并分别选择了河科大一附院、202医院作为三、二级医院。但拿表到洛阳市社保大厅(新区会展中心三楼),大厅答复不能办理。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回复该问题:偃师城镇职工医保是否能够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至洛阳市区?如果可以办理,如何办理?找哪个窗口的同志可以办理?如果不能办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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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4-16 16:43:37
网友您好: 洛阳市实行市级统筹,更方便的为县区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我局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解释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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