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和河南地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蒸汽供应合同,河南地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洛阳地久物业有限公司代管奥阳康城小区的供热,
两年来由于暖气使用率低,收缴采暖费悉数转交,但与高新热力公司提供的蒸汽费的差额为四十二万元。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判决河南地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四十二万元)。河南地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上诉。
在没有新的事实、新的证据的情况下,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不顾事实和法律,做出与一审法院截然相反的判决(物业公司承担42万元),利用拥有二审终审的权利,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我们怀疑审理过程是否公正严明,或私下有什么交易。
神州无冤案,河南有青天,洛阳地久物业有限公司四百多员工相信习主席讲的“要让每一个案件做到公平公正”,我们将拭目以待。
期盼各界朋友的援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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